第二期
2002-08-22
内容
摘要

 

 

“共享工程”文化部直属单位试点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通知》精神,在文化部直属单位实施“共享工程”开展工程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工作,文化部于8月14日召开了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部试点工作会议。

会议由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司长张旭主持;“共享工程”国家中心副主任王芬林介绍技术方案和实验系统演示;文化部社图司副司长周小璞通报了7月在山西召开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会议”的情况;社图司助理巡视员刘小琴介绍了文化部直属单位开展“共享工程”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为了更好地在文化部直属单位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文化部正式印发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在部直属单位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实施“共享工程”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级文化艺术单位参与“共享工程”,将充分发挥其在建设、传播先进文化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它有利于文化创新、培养文化艺术人才、永久保存文化艺术珍品、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因此,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局域网并通过国家骨干通讯网络与“共享工程”国家中心联网,为实现数字资源传递创造网络条件。

        二、按照统一的标准对优秀文化艺术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整合,在“共享工程”网上建立专栏。

        三、按照“共享工程”的服务模式,在统一的服务界面上开展服务。

        通知指出,部直属单位参与“共享工程”实施工作,重点是建设数字资源,并且要以建设具有特色的、拥有知识产权的数字资源为主。对非独立拥有知识产权的作品,要以适当方式解决知识产权问题。为发挥各单位的积极性,将在“共享工程”网上开设相应专栏,由各单位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特色、自主建设的方针自主进行数字资源建设,并不断更新、补充、调整,把代表国家一流水平的、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大量优秀文化艺术作品源源不断地送到“共享工程”基层网点,供群众欣赏。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要将实施“共享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由一位负责同志牵头成立专门机构,并投入资金进行计算机网络建设的数字资源建设。“共享工程”是文化部重点工作之一,今后要将开展“共享工程”工作情况列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并采取奖惩措施,以推动工程顺利进行。

        最后,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对“共享工程”试点工作的意义、如何进行直属单位的试点发表了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周和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文化部直属单位到“共享工程”中来,将各自的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的整合,通过网络传送到基层,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对落实中央加强基层文化在互联网上的影响,形成中华文化在互联网上的优势将起到重要作用。这是政府和作为文化部直属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实施“共享工程”不但可以加快本单位信息化水平,也为长久保存好文化资源提供了一种方式。周和平同志要求,各个单位以积极态度加入到“共享工程”中来,尽快地把试点搞好。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02年8月15-16日,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顾问、中科院院士李国杰,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11位委员,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周小璞、刘小琴,共享工程国家中心副主任富平、王芬林共16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对共享工程的资源建设实施方案、技术标准、传输方式、资源加工软件及标准规范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一、对第一阶段资源建设实施方案,审议结论如下:

(一)资源建设方案细致、全面、内容丰富、层次清楚,提出了共享工程资源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具有可操作性。

(二)工程第一阶段的资源建设应遵循实用性原则,围绕基层群众的需求,定位在如下方面:

1、资源内容:选材要有知识性、趣味性、可视性,组织内容以文化部可挖掘资源为主(包括国家中心、分中心资源),但不囿于其局限,注意对社会上实用文化信息的采集补充。

2、服务框架:集中存放元数据、分布存放对象数据,以实现方便用户查询,避免重复建设,优化网络服务的功能。

3、资源建设的阶段性发展:逐步完善现有资源的总体框架,注意结构的灵活性、可扩展性;分阶段考虑服务功能的设计与目标实现;建立反馈机制,据此完善共享工程的资源建设与服务。

4、体现服务功能:资源选择、加工、服务充分体现文化功能、娱乐功能、知识功能、舆论功能及网上参考咨询服务功能等。

(三)方案中应增加补充资源建设的工作流程,如:内容选题、资源制作、技术服务、检查评估等,增加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

(四)与会者对第一阶段资源建设实施方案中的资源总体框架内容的具体内容提出补充意见。

二、对标准规范、传输方式的建议:

对于技术标准问题,关键是如何选择适合共享工程需要的具有可扩展性指标、参数问题。希望国家中心充分调研、积极参与国内有关方面的标准制定与讨论,提出一套技术标准框架,供各试点地区试用、讨论、修改。

共享资源的传输方式问题,可以根据各试点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有条件进行地面网络传输的分中心可以采取地面网络传输,也可以采用卫星传输的方式。国家中心的卫星站主要为偏远地区的基层中心提供服务(通过分中心的目录进行传递)。

共享工程的技术服务是一个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希望能够提出一个可实施的具体方案,就技术管理与支持等方面的内容做出统一的部署和安排。

考虑到共享工程在2002年是一个试点阶段,在服务开展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和解决许多技术问题,时间紧,难度大,专家咨询委员会将通过各种方式关注共享工程的各方面情况,为工程的试点成功和今后的顺利推广积极献技献策。

 

 

国家中心负责人赴天津南开区考察

 

8月11日,国家中心常务副主任富平与中心技术人员王军赴天津,考察南开区信息网络中心,受到天津南开区政府的热情接待。在考察期间与天津南开区副区长成大功、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王秀阁、信息网络中心主任韩树森、副主任王建国,就社区网络化建设,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问题交换了意见。南开区的领导希望全国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文化信息资源能够尽快进入天津南开区,广大基层群众急需优秀的文化信息。

南开网络建设于1998年,是天津信息港的示范区。南开网络骨干网采用单模光纤,由网络中心向外铺设四条主干光缆,共400芯连接各交换点和光结点,总长度为400皮公里。

南开网络采用宽带IP技术; 主交换机采用的第三层交换设备,向下分别采用1000Mbps和100Mbps连接40个交换点;采用数字和模拟两种接入方式。每个用户可独享10Mbps的速率。两种接入方式为解决宽带网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经国内专家鉴定,该项目已达国内领先水平。

南开网络( www.nankai.net.cn) 已建成了用于社区服务的十大应用系统和相关系统,120个居民小区已连通,向用户提供Internet服务、视频服务、DNS(域名解析)  VPN(虚拟专网)和电子邮件、电子商务服务等。南开网络做为中国科技网的分中心与天津教育科研网、天津连通网、天津信息交互网实现互相连通。目前已建立了几十个Web站点,可向不同用户在网上提供证券交易、网上教学、网上影院和视频会议等服务。

目前南开网络已形成规模,在国内颇有影响,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和学者多次到中心调研并给予肯定。随着网络的发展,南开网络必将给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新的机遇。

 

河北成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基层文化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全省文化信息共享工程,7月11日,经省编办批复同意,河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心正式成立。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采取现代信息技术,对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通过网络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享用的文化工程。成立河北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是河北省实施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重要措施。该中心为省文化厅所属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0名。其主要职能,一是引入国家文化信息资源中心收集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国内外信息; 二是收集、编辑全省经济、文化、科技等国内外信息;二是收集、编辑全省经济、文化等文化信息资源,建立起从省到城乡基层的文化信息传播网络,同时为国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提供新的信息资源。

河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河北省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对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将起到有推动作用。

 

                             摘自《中国文化报》河北专刊  2002年8月1日

 

 

简讯

          8月10日国家中心常务副主任富平与青海省分中心授权代表戚芹常务副馆长签订了基层试点工作实施协议。

          8月10日国家中心常务副主任富平与贵州省分中心授权代表张伟云副馆长签订了基层试点工作实施协议。

          8月21日国家中心常务副主任富平与湖南省分中心授权代表常书智馆长签订了试点工作实施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