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2-18
主标题
关于提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共建基层服务点数量的通知
详细内容
摘要
共享办〔2008〕5号 关于提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共建基层服务点数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为掌握各地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合作共建基层服务点情况,做好相关工作,现请提供截止2008年1月底本地区文化共享工程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合作共建基层点数量(见附表,可从工程网站社文处长专栏下载),并于 报送方式:传真、邮件 邮件地址:Whb1732@sina.com 联 系 人:刘 刚 刁冬梅 联系电话:010-59881732 传 真:010-59881776 特此通知 附件: 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合作共建基层点统计表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合作共建基层点统计表
(公章) 2008年2月 日 填表说明: 1、自建基层点: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建在乡村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等地点的基层点。 2、建在农村中小学的基层点: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合作共建,建在农村中小学的基层点。 3、基本型:一是卫星接收天线一套、计算机一台、电视机一台、接入宽带网或实现拨号上网;二是电视机 + 机顶盒 + 网络。 4、扩展型:在基本型的基础上,增加若干台计算机、投影仪等设备,并接入互联网。
社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