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21
主标题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示范县”申报书
提供单位
社图司
详细内容
摘要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示范县”申报书

申报

单位

 

 

 

 

(可另附纸)

备注

1、本表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填报并加盖公章。

2、申报说明应依据《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验收标准》,重点说明基层服务网络建设、设备配置、资金保障、服务及管理情况。

 

(章)

       

社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