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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江口街道创建小型项目“阳光招投标平台”成效显著
2007-06-13
原始出处
中国廉政文化网
摘要

浙江省奉化市江口街道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廉洁工程建设,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于200612月搭建了一“阳光平台”—江口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中心。该招投标中心挂牌运作半年来,已对16只项目实施了公开招投标,其中建设类工程项目7只,累计涉及预算金额129.5497万元,中标成交金额120.0136万元,节约资金95361元;财产处置类项目9,累计涉及预算金额323.3万元,中标成交金额345.57万元,创收资金22.27万元。工程项目主要涉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村级公益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的配套设施建设、土地市场等承包经营权发包、街道重大工程项目、城市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领域。

江口街道招投标中心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成立了招标办和监督办,招标办由专人负责,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具体操作;由人大、纪工委、财政所等人员组成的监督办和街道审计站工作人员参加的审计组,对招投标工作实行有效监管,通过建立事前报批制度、严把招标审批关、加强招投标现场监督、建立工程项目廉洁制度、明确附属工程的总额比例等一系例举措,积极创新管理方法和运行办法,进一步增加招投标统一平台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使招投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逐步探索出了一套适应新形势下村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制度。目前,村级工程项目实施公开招投标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一种共识。

“阳光平台”的搭建,使交易各方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按规则充分竞争,排除了权力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实现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益最大化,达到了增收节支的目的,同时进一步缓和了干群关系,群众因工程招投标原因而引起的上访信访至今未发生过,从而有效地确保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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