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规划署
中国
香港
1990-01-01
简介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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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署

1990年1月1日成立,接管了昔日屋宇地政署辖下的城市规划处、规划环境地政科的发展策略组,以及拓展署各区规划组执行的所有规划工作。隶属于布政司署规划环境及地政科。

规划署标榜的使命是“使香港成为更美好的安居乐业的地方”,为履行这个使命,规划署承诺会致力:1.制订“可持续发展”策略和计划;2.就土地的用途和发展提供指引;3.促进合适的发展和旧区重建;4.鼓励市民参与和支持规划工作。

规划署的信念为“积极进取、促进发展”。主动促进合适的发展和旧区重建;公开规划、勇于承担鼓励市民参与规划工作,并向市民负责;专业精神、实践理想;本着专业精神,以公正持平的态度,尽心竭力为市民服务,同时敢于创新,设法寻求良策,解决目前及长远发展问题;讲求效率、着重成效提供清晰明确的规划制度和架构,促进合适的发展,造福社会。

由于香港的发展模式正迅速转变,且日益着重市区中较旧地区的大规模重建和重组、郊区环境的改善和新港口及机场设施的规划,加上土地用途及运输规划两者之间需要有较密切的配合,因此,当局需要成立一个新的中央规划机构。

规划署致力改善规划程序上的联系:使策略性、次区域及地区层面之间的规划有较紧密的联系,以确保规划建议得以顺利实施,以及使各项与法定规划、发展管制及详细地区规划有关的地区层面规划工作有较紧密的联系。

规划署是按照规划地政局及房屋局的政策指令办事,负责制订、监察及检讨市区及郊区规划政策,以及本港建设发展方面的有关计划,同时亦处理全港、次区域及地区三个层面各类型的规划,并且为城市规划委员会提供服务。

在全港及次区域层面,当局把重点放在全港及五个次区域的中期至长期概括规划策略。在地区层面,当局侧着重未来发展的规划和发展管制,以符合地区的需求。规划署的首长是规划署署长。为执行这三个层面的规划工作,该署设有全港及次区域规划处和地区规划处,各以一名副署长为首。此外,该署还设有一个部门行政部。

全港及次区域规划处辖下有全港及次区域规划部和房屋及土地供应部(按照房屋局局长的政策指令办事)。

全港及次区域规划部细分为四个组:策略规划组、次区域规划组、规划标准及研究组和运输研究及中央资料组。

策略规划组负责全港的规划事宜,包括检讨全港发展策略及进行与中港跨界事宜有关的研究。在本港城市规划的体系中,全港发展策略图则属最高层次。这类图则提供一个长远的策略性大纲,作为本港大型建设的准则,并作为拟备较低层次图则的指引。此外,这个组也会定期检讨港口发展策略及港口发展计划,并且为港口及与港口有关的设施选定发展地点。

次区域规划组主要负责为全港五个次区域制订、监察和检讨发展策略,把长远的全港发展策略概要演绎成为发展大纲,以便制订地区层面的法定图则和政 府内部图则。

规划标准及研究组负责制订和修订《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进行各项规划研究,以及为全港及次区域的设施选定发展地点。《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是一份政府政策文件,详列各类土地用途及设施应获土地分配及坐落位置的标准与准则。这个组也展开“二十一世纪可持续发展 ”研究。研究的基本目的,是制订一套特别系统,使当局能更有效地评审和监察各项与日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准则。

运输研究及中央资料组负责在部门内部进行运输研究工作,以及制订和检讨综合土地用途及运输图则和计划,并替次区域和其它主要地区规划研究及策略 发展计划进行运输研究测试。这个组也负责搜集和整理规划资料,并制订人口分布、就业和其它统计与规划有关的数字的预测和估计。 

房屋及土地供应部全面承担与规划署职务有关的房屋及土地供应事宜,其辖下有一个房屋及土地供应组及房屋事务专责组。房屋及土地供应组负责实施土地供应及物业价格专责小组的建议,包括协调已经鉴认的房屋用地的规划事宜、评估房屋的供求、预测房屋的土地需求和供应量,以及评估本港的重建潜力。房屋事务专责组致力寻找用地和处理有关的规划程序,以达到政府定下的建屋目标。

地区规划处负责领导五个规划部及协调其工作;这五个规划部是都会区规划部、新界区规划部、委员会部、市区重建部,以及专业事务部。

都会区规划部包括三个地区(即港岛、九龙和荃湾及西九龙)规划处及都会组。地区规划处按照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指示,制订及修订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此外,亦负责制订及修订政府内部使用的发展大纲图和发展蓝图,以及处理市民就分区计划大纲图提出的反对和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出的规划申请。其它职务包括为各类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预留土地、审核市民提交的发展申请、制订实施规划建议的发展计划,以及向其它政府部门、委员会、咨询组织、顾问公司及公众人士提供规划资讯和意见。

都会组包括都会小组、城市设计小组和景观规划小组。都会小组负责协调都会区三个地区规划处的工作。城市设计小组及景观规划小组的职责,是为一切有关规划工作提供所需的设计资料,以改善地区的建设环境。这两个小组就各层面的规划进行城市设计和景观研究,并制订城市设计和景观策略与指引。 

新界区规划部包括新界区规划部总部、中央执行管制及检控组以及三个地区(即西贡及离岛、沙田、大埔及北区和屯门及元朗)规划处。总部负责协调三个地区规划处的工作,以及执行乡郊规划及改善策略的跟进工作。新界区三个地区规划处的工作与都会区地区规划处的类同。中央执行管制及检控组负责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对新界乡郊地区的违例发展执行管制和提出检控。

委员会部之下有一个组别,即城市规划委员会组。该组的职责,是协助城市规划委员会执行其工作,尤其是制订政策及监察规划署在执行这些政策方面的工作。此外,该组亦负责统筹分区计划大纲图和发展审批地区图的草图和核准图的公开展示工作,以及把这些图则呈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

市区重建部市区重建部全面负责与市区重建有关的事宜,特别是有关落实政府在1996年公布的市区重建政策的工作,其辖下有一个组别,即市区重建组,该组是政府与负责执行市区重建计划的土地发展公司之间的桥梁。该组就土地发展公司的发展计划及建议,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供规划评审意见;又就市区重建计划撰写规划纲领、协调各部门就土地发展公司的发展计划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在市区物色适合重建的地点。

专业事务部专业事务部负责检讨《城市规划条例》 、发放规划资讯、处理专业和技术性的行政事项,以及为本署的电脑化事宜提供支持服务。这个部之下 有一个专业事务组,其下又细分为三个小组,即城市规划条例检讨小组、规划资讯及专业行政小组和电脑系统及服务小组。城市规划条例检讨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检讨及修订现行的《城市规划条例》 ,以配合转变中的香港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

规划资讯及专业行政小组负责处理公众和传媒的查询,以及执行专业行政事务,包括拟备和发出技术通告、作业备考和规划手册。该小组并管理本署的网站和监督规划资料查询处的运作,而公众可透过这两个主要渠道直接获得规划资讯和提出查询。此外,该小组亦印发单张、小册子和其它刊物,供市民索阅,并经常就不同规划主题安排简介会、讲座、研讨会和记者招待会。

电脑系统及服务小组负责处理与该署工作电脑化有关的一切事务,尤其是发展和应用电脑化的系统。这些系统包括一个储存规划资讯的庞大电脑资料库,名为规划资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