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名称
茅盾文学奖
1981-10
中国作家协会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政府(茅盾先生的家乡)
奖项介绍

“茅盾文学奖”是中国第一次设立的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文学奖,于1981年10月正式启动。茅盾文学奖是中国长篇小说的最高文学奖项之一,每四年评选一次。茅盾文学奖是著名作家茅盾先生将自己的25万元稿费捐献出来设立的,在中国文坛的影响较大。茅盾文学奖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根据茅盾先生生前遗愿于1981年设立,当时决定由巴金担任评委会主任。此奖项的设立旨在推出和褒奖长篇小说作家和作品。当时规定每三年评选一次,参与首评而未获奖的作品,在下一届以至将来历届评选中仍可获奖。首届评选在1982年确定,评选范围限于1977年至1981年的长篇小说。

  按照《茅盾文学奖评奖试行条例》的规定,茅盾文学奖的评选工作由“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承担。通常先由评奖办公室聘请熟悉长篇小说创作的若干评论家、作家和编辑家组成审读小组,对推荐作品在广泛阅读、讨论的基础上,进行筛选,提出适当数量的作品,作为提供给评委会审读备选的书目。经由三名以上评委联名提议,可在审读小组推荐的书目以外,增添备选书目。评委会在认真阅读全部备选书目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与讨论,可选择用记名投票方式或不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作品。作品获得不少于评委总数的2/3的票数,方可当选。每一届评委会根据长篇小说创作的实际状况确定该届评选的获奖数量。一般情况下获奖作品3-5部。

评奖规则
文件引入
文件引入
茅盾文学奖评奖规则

《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有关条文

评选范围:

1、年内公开发表与出版的、字数13万字以上的长篇小说,均可以参加评选,评选年度以前发表或出版的,经时间考验的优秀之作,在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得到评委会不少于半数委员的赞同后,亦可参评。

2、多卷长篇小说,一般应在全书完成之后参加评选。

3、用少数名族文字创作的,要求以汉文的译本出版后参加评选。

4、同一作者不宜连届获奖。

评选标准:

1、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统一的原则;较好体现时代精神和历史发展趋势的作品,尤应重点关注;要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

2、要重视作品的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我国传统文化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鼓励那些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具有艺术感染力的佳作。

历届获奖情况
历届获奖情况
第二届

第二届评委会名单

  主任:巴金

  副主任:张光年 冯牧

  评委(按姓氏笔划为序):

  丁 玲 乌热尔图刘白羽 许觉民 朱 寨

 陆文夫 陈荒煤  林默涵 胡 采 柳 杞

  唐达成 唐 因  顾 镶 黄秋耘康 濯

  谢永旺 韶 华

  第二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名单

评选时间范围:1982-1984

评选所耗时间:一年

获奖作品、作者:

 《黄河东流去》(李準)

 《沉重的翅膀》(修订本)(张洁)

 《钟鼓楼》(刘心武)

历届获奖情况
第三届

第三届评委会名单

  评委(以姓氏笔划为序):

  丁 宁 马 烽 刘白羽(因作品参评回避)

 冯 牧朱 寨 江晓天 李希凡 玛拉沁夫

 孟伟哉陈荒煤 陈 涌 胡石言 袁 鹰

康 濯 韩瑞亭蔡 葵

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名单

评选时间范围:1985-1988

评选所耗时间:两年半

获奖作品、作者:

 《少年天子》(凌力)

 《平凡的世界》(路遥)

 《都市风流》(孙力、余小惠)

《第二个太阳》(刘白羽)

 《穆斯林的葬礼》(霍达)

 《浴血罗霄》(萧克)

历届获奖情况
第四届

第四届评委会名单

  主任:巴金

  副主任:刘白羽 陈昌本 朱寨 邓友梅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丁 宁 刘玉山 江晓天 陈 涌 李希凡

 陈建功 郑伯农 袁 鹰 顾 镇 唐达成

 郭运出 谢永旺 韩瑞亭 曾镇南 雷 达

 雍文华 蔡 葵 魏 巍

  第四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名单

评选时间范围:1989-1994

评选所耗时间:三年

获奖作品、作者:

 《白鹿原》(修订本)(陈忠实)

 《战争和人》(王火)

 《白门柳》(刘斯奋)

 《骚动之秋》(刘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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